关于组织开展重要项目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自查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3-08-22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重要项目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重要项目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厦门大学教育领域扩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重要项目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自查工作。
一、自查范围
已完成采购入库的重要项目贵重实验仪器设备
二、自查内容
(一)项目仪器是否及时验收入库、安装调试、规范使用、完成预期效益。
(二)项目仪器是否按照厦门大学重要项目仪器实施规划书承诺,纳入学校贵重实验仪器共享平台集中管理、对外开放共享共用。
(三)项目仪器是否已落实《厦门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用电、用水、用气、生物、辐射等安全管理工作。
(四)项目仪器是否建立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及许可上机制度。
(五)项目仪器是否做好运行、使用、维护、故障和维修记录,是否有定期查验。
三、自查时间
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大学重要项目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重要项目仪器实施规划书认真组织开展本次自查工作。
联系人:张泽华 联系电话:0592-218497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