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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再获优秀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4-01-15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2023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3〕83号),公布2023年考核结果。厦门大学在此次考核中获得“优秀”的评价结果。

国家高度重视高校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2023年7月至8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对24个部门345家参评单位进行了考核评价形成结果。在此次考评结果中,厦门大学考评成绩位居前列。2021年以来,厦门大学已连续三年在考核评价中获优。

厦门大学高度重视仪器运行管理和开放共享工作。2023年,学校开放共享工作在探索实践中守正创新、不断进取、持续发力。一是建立资源效益多维评价监管机制。学校强化对大型仪器事中事后监管,制定评价考核管理方案,开展仪器绩效审计,并将考核评价与资源分配联动。以政策导向、资源倾斜、效能驱动建立激励与约束,通过共享调剂、有偿占用费收取等措施对共享水平低、资源效益差的仪器加强约束;开展共享平台房产资源使用费减免,正向推动集约化管理和共享共用。二是建立支撑科研教学一流服务体系。以共享平台为依托,学校大型科研仪器有力支撑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平台建设和创新成果产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科技自立自强。学校还设立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鼓励本科生早进科研实验室,早进课题。以科研课题与大型仪器相结合的方式,将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共享和转化。三是建立多元化全方位对外共享模式。2023年,学校制定对外服务合同管理办法,完善共享服务体系构建;举办仪器共享平台协同创新发展论坛沙龙,建立高校间开放共享“朋友圈”;开设“厦大仪器共享专栏”,树立共享服务典型。倡议发起闽西南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联盟,以“提升区域发展、加强闽台交流、建立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携手推动地方资源共享。四是建立全周期一站式共享网络体系。集成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能力,学校平台与国家、地方对接,实现仪器资源全面向社会开放。建设实验室智慧管理平台,发挥仪器大数据对资源配置规划的决策与指导。通过智能终端与网络体系的全面覆盖,推动仪器开放运行与实验室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

近年来,学校开放共享成效显著。2023年,中国教育报推出《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向拔尖学生开放—厦门大学为学生在基础学科前沿领域探索提供支持》《高校大型仪器不再“独享”—厦门大学推动大型仪器与周边高校和单位共享》《高校仪器设备共享带来了什么服务—厦门大学依托网络平台推进大型仪器对外开放》等系列新闻,连续报道我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情况。未来,学校将继续以仪器资源和共享平台为载体,充分发挥在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与区域密切合作、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精准对接学校服务能力与国家战略需求,持续优化和提升大型科研仪器的资源配置与共享水平。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来源:厦门大学新闻网

原文链接:我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再获优秀-厦门大学新闻网 (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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