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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全校教学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6-06-05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压实各教学科研单位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使用规范、安全完整,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教学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范围为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截至20251231日在厦门大学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资平台)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重点抽查以下类型的资产:

1.2025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2.2024年度重点专项采购的设备;

3.单价3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

4.便携类设备(笔记本电脑、相机、平板、投影仪等)。

具体抽查清单在现场抽查前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65日至620日)

1.各单位应确定本次抽查工作的联络人,原则上为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其中贵重仪器设备抽查工作联络人为各单位实验室秘书。

2.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采资平台,对本单位截至20251231日的固定资产清单,提前核对存放地点、使用人、标签状况等信息。信息不准确的,应在系统中先行修正;标签缺失或模糊的,应及时补打并粘贴。

(二)现场抽查(621日至710日)

1.学校成立工作组,通过采资平台随机抽取各单位固定资产条目,形成抽查清单。贵重仪器设备检查计划按照《厦门大学2026年贵重仪器开放共享和使用管理评价考核现场检查方案》执行。

2.抽查人员根据抽查清单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对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完好状态、验收材料等信息,被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员须在场配合。贵重仪器设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仪器使用管理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校外放置管理情况等。

3.抽查人员现场填写《固定资产抽查清单记录表》或《贵重仪器设备检查表》,对发现的差异(盘盈、盘亏、信息错误、标签缺失等)进行现场记录,并由抽查人员与被核查单位资产管理员或实验室秘书共同签字确认。

(三)整改反馈

1.工作组根据核查结果整理形成《固定资产现场盘点问题清单》及《贵重仪器设备检查问题清单》,并反馈给被核查单位。

2.被核查单位根据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提交工作组。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3.工作组针对盘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资产实物管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须指定专人(原则上为资产管理员)全程配合抽查工作,确保抽查期间人员在岗、实物可寻。

2.实事求是,不得干扰。各单位应如实提供资产台账和实物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隐藏或临时借用资产应付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追究责任。

3.即知即改,闭环管理。对抽查发现的信息不准确、标签缺失等一般性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对盘盈、盘亏或毁损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及处理意见。

四、联系方式

资产与事务管理处:谢老师218277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陈老师2184922

请各单位联络人于612日之前加入“2026年固定资产盘点抽查工作群,并在共享文档《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络人)信息情况表》中完善相关人员信息。相关信息需要更新或有遗漏的,请在文档中修改或添加。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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