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全校教学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6-06-05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压实各教学科研单位资产管理责任,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使用规范、安全完整,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教学科研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抽查范围为全校各教学科研单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厦门大学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资平台”)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重点抽查以下类型的资产:
1.2025年度新增固定资产;
2.2024年度重点专项采购的设备;
3.单价30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设备;
4.便携类设备(笔记本电脑、相机、平板、投影仪等)。
具体抽查清单在现场抽查前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6月5日至6月20日)
1.各单位应确定本次抽查工作的联络人,原则上为本单位资产管理员,其中贵重仪器设备抽查工作联络人为各单位实验室秘书。
2.各单位资产管理员登录“采资平台”,对本单位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清单,提前核对存放地点、使用人、标签状况等信息。信息不准确的,应在系统中先行修正;标签缺失或模糊的,应及时补打并粘贴。
(二)现场抽查(6月21日至7月10日)
1.学校成立工作组,通过“采资平台”随机抽取各单位固定资产条目,形成“抽查清单”。贵重仪器设备检查计划按照《厦门大学2026年贵重仪器开放共享和使用管理评价考核现场检查方案》执行。
2.抽查人员根据抽查清单对各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对资产编号、名称、规格型号、使用人、存放地点、完好状态、验收材料等信息,被抽查单位资产管理员须在场配合。贵重仪器设备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仪器使用管理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校外放置管理情况等。
3.抽查人员现场填写《固定资产抽查清单记录表》或《贵重仪器设备检查表》,对发现的差异(盘盈、盘亏、信息错误、标签缺失等)进行现场记录,并由抽查人员与被核查单位资产管理员或实验室秘书共同签字确认。
(三)整改反馈
1.工作组根据核查结果整理形成《固定资产现场盘点问题清单》及《贵重仪器设备检查问题清单》,并反馈给被核查单位。
2.被核查单位根据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提交工作组。无法立即整改的,应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3.工作组针对盘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资产实物管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须指定专人(原则上为资产管理员)全程配合抽查工作,确保抽查期间人员在岗、实物可寻。
2.实事求是,不得干扰。各单位应如实提供资产台账和实物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隐藏或临时借用资产应付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上报学校追究责任。
3.即知即改,闭环管理。对抽查发现的信息不准确、标签缺失等一般性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对盘盈、盘亏或毁损情况,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及处理意见。
四、联系方式
资产与事务管理处:谢老师218277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陈老师2184922
请各单位联络人于6月12日之前加入“2026年固定资产盘点抽查工作群”,并在共享文档《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络人)信息情况表》中完善相关人员信息。相关信息需要更新或有遗漏的,请在文档中修改或添加。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