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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1年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2-05-13

关于组织2021年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本科生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动贵重科研仪器和优质实验资源共享共用,促进我校一流学科交叉和科教融合,学校特设立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重点资助强基、拔尖专业本科生进入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国重室的科研优势向本科生开放共享,为有志于投身科研的优秀学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台和交流机会,提升学生创新科研能力,培养创新拔尖人才。现就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创新基金)申请对象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和强基计划培养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申报人应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科研和动手能力。申报项目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请,每个申请个人或团队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得重复交叉申报。以团队申报不得超过5/组,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组队申报,设立交叉学科研究课题;

3. 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结题。

(二)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提出,学生选择。项目应当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项目以科研为导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自主创新,鼓励直接来源于学习生活、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具有创新性,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三)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和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重点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校长基金本科生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正高职称的教师推荐;必须有至少一名副高或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

 

    二、项目管理

1. 项目按照《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 2021年开放创新基金项目设立3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普通项目20项。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项,普通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项。经费分两次下拨,第一次下拨经费为启动经费,中期验收合格后,再核拨后续经费。

3.资助经费直接划拨负责学院。项目负责人可凭开放创新基金研究工作所需经费支出的票据,依据学校有关的财务管理办法报销。

4.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与项目相关的仪器测试收费、实验耗材、资料费、调研费、耗材费、论文版面费、会议费、差旅费等项目支出,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

5. 学校各类科研、教学实验室、本科生创新实践平台和校外实践基地都应作为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的实践基地,制定政策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场地、仪器和设备。

6. 教务处主要负责开放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审查、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为项目申报人开展研究所需的实验条件提供指导和保障。鼓励所在学院(研究院)对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

7. 开放创新基金资助下发表的科研论文和专利,必须注明“本项目由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编号:****)”字样(Project ***  supported by the Open Innovation Fund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of Xiamen University)。发表时如获国家级大创项目立项,须同时标注“获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标注为:Project *** supported by XMU Training Program of Innovation and Enterpreneurship for Undergraduates

8. 学校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推荐立项为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即日至77日,学生申报及学院审核。申报人自主选择研究课题及指导教师,并与指导教师联系确定团队。申报人在教师的指导下对选定课题进行前期调研,包括可行性论证、文献综述、方案设计、实施计划等,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申报书》,负责人和指导教师、推荐专家签字后交由学院审核。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有条件的学院可以组织项目答辩并将答辩时间安排报送教务处。根据评审情况,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排序并推荐。

2. 78-730日,学校审核。教务处联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评审,项目答辩,确定立项项目并划拨项目经费。

四、联系人

教务处:杨炎,钟杰;联系电话:21816512182254;邮箱:jwccxw@xm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张晶;联系电话:2184977


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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