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向创业团队企业开放共享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2-05-13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 力促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通知》(发改高技〔2022〕187号),落细抓实创新创业资源开放共享政策,创新改革仪器设备资源开放新模式,深化对外服务水平、扩大开放共享成效,鼓励学院(研究院)通过共享创新资源向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提供支撑和服务,现开展2022年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向创业企业开放共享优惠补贴经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通过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创新资源对创业团队及初创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的学院(研究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指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在库仪器设备。有效服务时间自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仪器设备所在学院,需在申报时提交如下材料:
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创业团队企业开放共享优惠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或测试服务的,需提交有关合同或协议、测试收费发票复印件;提供教育培训相关服务的,需提交培训通知、相关照片、签到表等佐证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学院需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集中申报,并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musyb@xmu.edu.cn。
2.学校将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提供相应服务的大型仪器所在学院实行补贴,并在共享平台房租减免、占用费收费减免、仪器设备调拨等相关共享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学院申请到的优惠补贴经费需专款专用,补贴提供共享服务的实验室及机组,包括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验队伍培训等有关支出。
3.1至4月已提供服务的,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为4月30日前;5月起至12月提供服务的,提交时间为实际服务时间起30天内。
4.联系人:陈 芃 2184922
张泽华 2184977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创业团队企业开放共享优惠补贴申请表.xlsx.xls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