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获优秀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2-05-19
12月9日,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136号),公布2021年评价考核结果。厦门大学在此次考核中获得“优秀”的评价结果,在全国参评高校中位居前五。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2021年5月至9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评价考核工作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对25个部门346家参评单位进行了考核评价。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服务于我校 “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是推动科技创新与区域产业发展深入融合的保障后盾。随着建设“双一流”大学目标的推进,厦门大学办学规模持续扩大,各学科平台及公共仪器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的数量与质量水平迅速提高。近年来,在国家和上级部门对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政策扶持和引导下,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成效显著,已数次在科技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中获得较好成绩。
厦门大学历来高度重视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在探索和实践中累积相关经验做法。一是创新体制建设,探索激励机制。学校充分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深化大型仪器设备资源使用补偿机制的改革与创新,通过实施仪器开放共享测试收费、开放共享补贴、房产使用费减免、资源占用费等多种措施探索激励与约束机制,推动大型仪器设备“应开放尽开放”。建立大型仪器设备资源配置优化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建成仪器共享调剂信息发布平台,做到物尽其用。二是聚焦学科建设,科学资源配置。学校在分配学科建设经费时,结合学科发展需要,全面统筹规划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建立科学的经费分配决策机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优化学科生态,萌芽新兴学科。严格落实仪器同类查重制度,遏制重复购置,促进购置论证规范化、科学化。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加大平台建设。学校全面开展校院两级的实验室信息化建设,涵盖仪器查询、预约、收费、扣缴、调拨、数据统计与存储,及实验室门禁、监控、刷卡器、环境监测等功能,有效提升实验室与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四是发展实验队伍,提升服务水平。学校高度重视实验技术队伍专业化水平的建设,将科研支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等作为学校对实验队伍年度考核和评奖评优的依据与指标。重点培养研究型、开发型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在仪器开发与技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果予以承认和鼓励。五是营造共享环境,推动区域发展。学校深入基层学院平台,研究仪器对外共享服务的运营模式、保障机制与业务范围;与厦门海关共同推动进口仪器为社会开放服务;与厦门市科技局探索利用厦大优质资源招商引资引智。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产业发展,不断带动厦门周边地区仪器资源的共享共用,满足地区企事业单位的科创、研发、产业服务等需求。
未来,厦门大学将进一步扎实推动大型科研仪器的科学配置与开放共享,优化整合学校和地方科技资源的互相匹配与协同共享,充分发挥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与区域服务中的资源优势与重要作用;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助力推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与人才聚集,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附:《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6LrMHCtu2EIQmGgm0j1mw)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文/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