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获批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简易程序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2-05-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推动厦门大学科研仪器设备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规范我校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今年1月,在高崎海关、厦门海关关税处与我校多方努力下,在全国范围创新试点免税进口科研仪器对社会开放服务的简易程序,共同营造良好的区域共享环境。
2019年至2021年间,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高崎海关就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简易程序事宜开展多次座谈。通过政策解读学习、沟通座谈以及与兄弟高校院所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逐步理顺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机制,明确开放共享程序。
2021年5月,高崎海关副关长柳君等一行来我校调研参观大型仪器公共服务平台,详细了解我校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和开放共享情况。
2021年8月,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赴翔安医院共商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规范管理相关事项。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是服务于我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区域发展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保障。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简易程序的获批,优化免税进口仪器“一事一报”的现行报关流程,缩短申请审批时间,有效促进我校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服务,带动厦门及周边地区仪器资源的共享共用。
未来,学校将持续加强免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管理,建立规范制度,健全共享台账,全速助跑厦门大学新百年征程,全力赋能地方产业发展,全面支撑国家科技兴国战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张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