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2-11-23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探索和提升我校贵重仪器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建立多元化的仪器对外共享服务体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现向学校申请仪器对外共享服务业务,统一向学校报备收费标准、认领来款和开具发票。请各学部/学院(研究院)汇总并报送本单位的贵重实验仪器对外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和校内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由实验处统一报送学校。各学部/学院(研究院)收费标准需经单位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在内部公示。
请各单位于2022月12月5日前发送电子版收费标准至zhangjing@xm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思明校区实验处或翔安校区实验办。
联系人:张 晶 联系电话:2184977
附件: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校外、校内请分别填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