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2023年度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3-03-09
关于开展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2023年度中期检查和
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1)厦大实 3 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过程管理,学校将开展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以下称“开放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2021年立项的开放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2022年立项的开放创新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即日-3月31日
请各学院组织项目组认真填写《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中期检查书》(以下简称《中期检查书》,见附件4),并附上相应电子版支撑材料。
电子版支撑材料包括:
1.论文或专利等相关支撑材料
2.成果证书及成果简介等
3.成果展示
中期检查的项目只需提交第1、2项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15日
1.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审,必要时组织答辩,提出认定意见。
2.专家在审阅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基础上,在《结题报告书》或《中期检查书》中填写分数和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通过”,59分及以下为“不通过”。
3.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结题报告书》或《中期检查书》中填写学院意见。
第三阶段:4月下旬
学校组织审核和现场答辩。项目组应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和相关材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延期结题
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延期结题申请书》(以下简称《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5),完成系统申报并上报学院。延期结题项目需接受中期检查。原则上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不予延期;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16日前将《结题报告书》、《中期检查书》或《延期结题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盖章扫描版、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邮箱:jwccxw@xmu.edu.cn, 联系人:赖瑶,张晶,电话:2181651,2184977。
五、其它事项
1.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重点审核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贵重仪器设备测试使用情况等。
2.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是提升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做好工作。
3.各学院中期检查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拨付和新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度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结题验收名单
2.2023年度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中期检查名单
3.《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
4.《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书》
5.《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延期结题申请书》
附件1. 2023年度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x
附件2. 2023年度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名单.xls
附件3. 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4: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书.docx
附件5: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x
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