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大学贵重仪器共享平台发布时间:2023-03-14
关于开展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厦门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教育领域扩大投资项目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组织开展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评价考核工作。
一、 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重点考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入库的50万元(含)以上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及其资产领用单位的管理情况。
考核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评价考核流程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年度评价考核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 仪器自查。
被评价考核单位组织仪器负责人对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展自查和评价。仪器负责人登录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信息上报系统sysj.xmu.edu.cn填报相关数据信息,参考《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评价考核管理办法》的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评价考核指标进行自查和评分。
(二) 单位核查。
被评价考核单位对本单位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评分,形成并提交本单位的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考核自评价报告(附件2)。
(三) 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单位提交的自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学校贵重仪器共享平台数据,对照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四) 现场抽查。
学校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核查仪器运行使用记录、上报数据真实性和佐证材料等,学校结合评价报告和现场抽查情况形成最终评价考核结果。
(五) 结果公布。
全校范围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机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或未如实评价、谎报数据的单位和机组予以通报。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上报数据将作为科技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厦门市仪器资源共享评价考核、学校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使用效益考核和仪器设备有偿占用费收取的依据。学校有关单位将根据评价考核结果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
根据高校仪器设备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请各单位同时排查本单位仪器网络安全管理情况,主要为是否连入互联网、是否开通了远程访问、是否定期网络安全维护(专人专管、定期清查、密码更新、安全巡检、应急演练等)。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3月31日前登录贵重仪器上报系统sysj.xmu.edu.cn完成数据填报,开展仪器自查自评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的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考核自评价报告。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请发送至xmusyb@xmu.edu.cn, 纸质版和系统上报数据导出打印后签字盖章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人:张 晶 联系电话:0592-2184977
陈 芃 联系电话:0592-2184922
附件:附件1.《厦门大学贵重实验仪器设备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及评价考核指标.pdf